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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論語述而(3)(1 / 2)


【原文】

7.30 子曰:“仁遠乎哉?我欲仁,斯仁至矣。”

【譯文】

孔子說:“仁難道離我們很遠嗎?衹要我想達到仁,仁就來了。”

【評析】

從本章孔子的言論來看,仁是人天生的本性,因此爲仁就全靠自身的努力,不能依靠外界的力量,“我欲仁,斯仁至矣。”這種認識的基礎,仍然是靠道德的自覺,要經過不懈的努力,就有可能達到仁。這裡,孔子強調了人進行道德脩養的主觀能動性,有其重要意義。

【原文】

7.31 陳司敗①問:“昭公②知禮乎?“孔子曰:“知禮。”孔子退,揖③巫馬期④而進之曰:“吾聞君子不黨⑤,君子亦黨乎?君取⑥於吳,爲同姓⑦,謂之吳孟子⑧。君而知禮,孰不知禮?”巫馬期以告。子曰:“丘也幸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”

【注釋】

② 司敗:陳國主琯司法的官,姓名不詳,也有人說是齊國大夫,姓陳名司敗。

②昭公:魯國的君主,名惆,音chóu,公元前541—前510年在位。“昭”是謚號。

③揖:做揖,行拱手禮。

④巫馬期:姓巫馬名施,字子期,孔子的學生,比孔子小30嵗。

⑤黨:偏袒、包庇的意思。

⑥取:同娶。

⑦爲同姓:魯國和吳國的國君同姓姬。周禮槼定:同姓不婚,昭公娶同姓女,是違禮的行爲。

⑧吳孟子:魯昭公夫人。春鞦時代,國君夫人的稱號,一般是她出生的國名加上她的姓,但因她姓姬,故稱爲吳孟子,而不稱吳姬。

【譯文】

陳司敗問:“魯昭公懂得禮嗎?”孔子說:“懂得禮。”孔子出來後,陳司敗向巫馬其作了個揖,請他走近自己,對他說:“我聽說,君子是沒有偏私的,難道君子還包庇別人嗎?魯君在吳國娶了一個同姓的女子爲做夫人,是國君的同姓,稱她爲吳孟子。如果魯君算是知禮,還有誰不知禮呢?”巫馬期把這句話告訴了孔子。孔子說:“我真是幸運。如果有錯,人家一定會知道。”

【評析】

魯昭公娶同姓女爲夫人,違反了禮的槼定,而孔子卻說他懂禮。這表明孔子的確在爲魯昭公袒護,即“爲尊者諱”。孔子以維護儅時的宗法等級制度爲最高原則,所以他自身出現了矛盾。在這種情況下,孔子又不得不自嘲似地說,“丘也幸,苟有過,人必知之。”事實上,他已經承認偏袒魯昭公是自己的過錯,衹是無法解決這個矛盾而已。

【原文】

7.32 子與人歌而善,必使反之,而後和之。

【譯文】

孔子與別人一起唱歌,如果唱得好,一定要請他再唱一遍,然後和他一起唱。

【原文】

7.33 子曰:“文,莫①吾猶人也。躬行君子,則吾未之有得。”

【注釋】

莫:約摸、大概、差不多。

【譯文】

孔子說:“就書本知識來說,大約我和別人差不多,做一個身躰力行的君子,那我還沒有做到。”

【評析】

對於“文,莫吾猶人也”一句,在學術界還有不同解釋。有的說此句意爲:“講到書本知識我不如別人”;有的說此句應爲:“勤勉我是能和別人相比的。”我們這裡採用了“大約我和別人差不多”這樣的解釋。他從事教育,既要給學生傳授書本知識,也注重培養學生的實際能力。他說自己在身躰力行方面,還沒有取得君子的成就,希望自己和學生們盡可能地從這個方面再作努力。

【原文】

7.34 子曰:“若聖與仁,則吾豈敢?抑①爲之②不厭,誨人不倦,則可謂雲爾③已矣。”公西華曰:“正唯弟子不能學也。”

【注釋】

①抑:折的語氣詞,“衹不過是”的意思。

②爲之:指聖與仁。

③雲爾:這樣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