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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章(1 / 2)





  不要脸就不要脸!不要脸,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!不过小也有小的好,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,因为马鞍太小,不得不挤在一起,然后……狂奔……擦枪走火……

  嬴政揉了揉小腹,说起来,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,马运动时动作、力道和姿势,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。

  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,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,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。

  “咦?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?还是铁做的鞋子?”嬴政蹲下身,抬起一只马脚,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,好奇的问道。

  白仲回过头,看了一眼嬴政。

  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!

  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,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,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,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……换个气节一点的,早就舍得一身剐,敢把秦王踹上天了。

  嗯,昔年武王举鼎而亡,今朝嬴政被马踹死。

  可以做成段子,被选到《笑林广记》流传千古了。

  “这不叫鞋子,这叫马掌。”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。

  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?卖萌!我今天也要弄哭你!

  “不过你说的不错,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,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,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。”

  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,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,人若是不小心,都会被伤了脚,更何况是马。

  而马一旦被伤了脚,就不能再奔跑,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。

  #政政,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!#

  #祖宗养马,又不是我养马!#

  “原来是这样的,那是怎么穿上去的?”嬴政跳过这个敏感的问题,继续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。

  虽然他不会养马,秦国也因为祖宗养马的关系,从来不缺战马,但不妨碍嬴政知道战马的重要性。

  有句话不是说了嘛,“地主家也没有余粮”,战马这东西自然越多越好。

  “就是拿铁块,铸成蹄子一样,然后用钉子钉到马脚里。”白仲瞪了一眼,听到“钉子钉到马脚里”而“咝”的一声,捂住脚掌,似乎很感同声受的嬴政,嘴角微微扯了扯。

  卖什么萌啊?不就是想让我给揉脚吗?用得着这么卖萌吗?

  “你放心,马蹄上有一层角质,那是一块死皮,钉子打进去不疼的。”白仲咬了咬牙,用半威胁的语气说道:“大王的脚可是粉嫩粉嫩的,一点死皮都没有,不知道要是被钉子扎一下……今天晚上,我教你玩点刺激的……”

  白仲看着嬴政因为自己的话,而瞬间变色的脸,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唇,做出一副变态邪魅男主的模样。

  其实按照真变态邪魅男主的设定,白仲不应该舔自己的唇,而是应该舔嬴政的脸,可惜……太矮。

  “你再来看这个……”白仲指着旁边的兵器架,上面放着几把长短尺寸不一的长柄大刀,还有几柄短刀,一一为嬴政介绍道:“这是斩马刀……这是陌刀……这个是唐……不,我决定叫秦刀……这是大环刀……这是武士刀……”

  嬴政走到兵器架前,随手提起一柄斩马刀,见其刀身大约长七尺、刀刃大约长三尺,刀柄的长度约为四尺,论其长度不比现在车兵手中的武器短多少。

  一寸长一寸强,两军对战之时,武器长的那个总是占便宜的。

  “这刀都是铁制的吧?秦国并不擅长于炼铁术,做出来的刀……不知道中不中用啊!”嬴政看着斩马刀锋利的刀刃,皱着眉头说道。

  因为六国对秦国的技术封锁,秦国在炼铁术上比山东六国要低很多,被迫无奈之下,秦人只得将青铜冶炼技术发挥到了极致。

  “这你放心!只要工匠们按我说的方法去做,我保证这刀一点质量问题都没有!”白仲拍着胸口说道:“不行!我给你练练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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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嬴政看着白仲大力拍胸的模样,不知怎么的,忽然很想说上一句,“别拍了,本来就小软平,再拍就没有了”。

  寡人一定是见鬼了!怎么会觉得阿仲是个女孩子呢?真是哔了团团和圆圆!

  对了,团团和圆圆就是自己从来送给阿仲的两只黑白团子,一直被养成上林苑的猛兽苑里。

  以前他一直以为团团和圆圆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,结果有一天负责喂黑白团子的宫人告诉他,团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。

  就在嬴政一脸郁卒的时候,白仲已经提刀上马,同时还特别爷们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,舞了一下大刀开口说道:“大王,看清楚喔……”

  还在幻想阿仲要是变成可爱的女孩子会怎么样的嬴政,没诚意的点了两下头,嘴里“嗯嗯”的叫了两句。

  于是乎,白仲高唱着“左手!右手!一个慢动作~右手!左手!慢动作重播!”,挥舞着手中的斩、马刀,骑着大马旋风一样的冲进新军演武场,对准演武场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树一刀砍下。

  只听得“咔嚓”一声,斩、马刀已经像切豆腐一样,在树身上轻巧灵活的划过。

  但树并没有立刻倒下,而是等白仲骑着马冲出一箭之外,树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,接着就听见“轰隆”一声,树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落下。

  嬴政率先反应过来,鼓着手掌称赞道:“好快的刀!”

  看着白仲娇小可爱,而且在床上软乎无比的身姿,再看了看她那双白皙无瑕的小手,最后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几十斤的斩、马刀和倒塌的大树,默默将“阿仲会不会是女孩子”这个念头压回脑海中。

  阿仲要是个女孩子,那么美那么强,这让男孩子们怎么活?

  “怎么样?这刀不错吧!”白仲骑着马,走回嬴政身边,得意洋洋的以手插着小腰,一脸可爱的说道:“斩、马刀……故名思议,一刀过去连人带马一起斩了。”

  “不错!不错!这样一只军队,如果能训练成功的话,的确会强大!”嬴政点点头。

  秦军现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,这两样东西主要的作用是刺。

  在打斗中,“刺”虽然比“砍”更有杀伤力,但戈和矛操作起来更麻烦,而大刀就不一样了,俗话说的好,“百日练刀,千日练枪,万日练剑”,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使用,这一下大大降低士兵使用兵器的难度。

  斩、马刀这种大刀的出来,则正好解决了“砍”杀伤力低下的问题,凭着超快的马速和刀本身的重要,将敌人的人和马一起斩碎并不是一件难身。